2017年11月17日上午,宁夏第一建筑公司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宁夏第一建筑公司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王永生、刘东升、朱永利、刘志刚、李志君、苏克宁、张晓、何勇、侯健9名同志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宁夏第一建筑公司党委委员,刘东升同志当选为书记,苏克宁、李志君同志当选为副书记;冯军平、卢晋生、闫红梅、李志君、苏丽娟5名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宁夏第一建筑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李志君当选为纪委书记。

2017年11月16日,宁夏第一建筑公司召开第一届工会会员第一次会议暨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审议通过了《宁夏第一建筑公司改制方案(草案)》,选举闫学霞为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职工监事。